1) 咨询。委托单位网上或电话咨询食化所业务范围,送样量及送样方式,选择检验适用的标准(依据),以及最终的报告发送方式等。
2) 适用标准(依据)选择。委托单位确定检验标准(依据),主要为: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和企业技术条件等具体要求。注:如委托单位选择企业标准或企业技术条件,则按需要提供企业标准或企业技术条件的复印件。
3)检验委托书填写。委托单位可选择网上下载电子表格进行填写,或现场填写委托书。
4) 检验费用。食化所接受现金支付、信用卡转帐、汇款、支票等多种方式。如转帐汇款,请传真汇款等相关凭证。到帐后开始检验。
5) 领取报告。在“检验委托书”第二联的右下角处有“应完成日期”。委托单位可在“应完成日期”当天,凭“检验委托书”,至食化所1楼大厅领取报告,并且取回需返还样品。也可选择邮寄报告。
具体详情,请电话咨询:021-54263362, 传真:021-648508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