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餐饮办证时签署承诺书,符合条件的最快当场就可领证开张。记者昨日从市
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按照省相关
管理办法,该局已制定出台《佛山市小餐饮经营许可实行“申请人承诺制”审批工作方案》,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小餐饮经营许可“申请人承诺制”工作。
宽进:
简化流程最快当场发证
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,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(含50平方米),从业人员少,经营条件简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,包括快餐店、小吃店、饮品店、糕点店、农家乐等,农村地区小餐饮的面积标准调整至100㎡以下。限定经营项目:热食类食品制售、糕点类食品制售(不含裱花蛋糕)、自制饮品制售(不含自酿酒)。
对于小餐饮的审批,《方案》在保留传统审批模式的同时,增加了“申请人承诺制”模式,实行双轨审批模式,由经营单位自主选择。
选择“申请人承诺制”模式,申请人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前,应按照《小餐饮经营条件自查清单》和《“申请人承诺制”责任自查清单》内容,自行对照是否符合条件,符合条件的签署《申请人承诺书》,做出“违者愿罚”的具体承诺,并按要求提交材料。
小餐饮使用承诺制最大的便利是办证审批将得到提速。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,食品经营许可法定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,选择“承诺制”后,符合受理条件的,当场发放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,并在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颁发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严管:
违反承诺三年不得申请
“简化申请流程并不意味着降低门槛,所有申请者都要按照《食品经营许可标准》经营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根据《方案》,小餐饮许可审批部门在完成制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办件移送后续监管部门,对于需现场核查类事项,后续监管在发放许可证后的三个月内组织核查。
经现场核查不合格或经投诉举报核实,由原许可审批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撤销行政许可,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自愿接受事先承诺的相应处罚。
记者发现,处罚根据是否主观故意分别处理,不属主观故意的,准予一次整改机会,整改时限20个工作日; 属主观故意的或者限期整改后复核仍未达到承诺条件的,将受到撤销食品经营许可、3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该行政许可事项申请; 在政务网站等媒体上公示该申请人的失信行为;将申请人列入黑名单和对申请人实施行政重点监管等处罚。
目前,佛山各区正在加紧推进“申请人承诺制”的落实。